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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629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州变分散式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2-0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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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肇州变分散式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9日-2026213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4617101(政策法规科)

   真:0459-4623816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

    编:1633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肇州变分散式风电项目(重新报批)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双发乡光明村

大庆国信华晟创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庆经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019-230000-44-02-083892,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950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687m2,临时占地面积78264m2。本项目建设2台单机容量3MW的风力发电机组,接入肇州变35kV侧。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3300kVA箱式变电站。建设35kV集电线路459.51m135kV箱式开关站、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项目总投资为5035.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项目施工已完成,本次仅对运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批复: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及时维护,在风机上描绘对鸟类有警示作用的鹰眼及警示色,利于鸟类识别而及时避让。加强运营期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情况的跟踪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事故油池、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箱式变电站、开关站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机组,在风电机组控制系统中设置降噪管理系统,加强对风机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风机运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场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DL/T 1084-2021)要求,周边居民区、集镇等环境敏感点应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变压器油(HW08)、废润滑油(HW08)、含油抹布及手套(HW49)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箱式变电站设置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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