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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22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2-0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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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22我局对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2320262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4617101(政策法规科)

传真:0459-4623816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18房间

邮编:163316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杏树岗油田杏二区东部Ⅰ块层系井网优化调整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庆环审〔20268

202622

2

关于朝阳沟油田朝5等井区零散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庆环审〔20269

202622

3

关于朝阳沟油田朝45等井区零散更新井扶余油层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庆环审〔202610

202622

4

关于哈平6等14口探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庆环审〔202611

2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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