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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问题(一)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 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1-2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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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问题(一)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2021125日,黑龙江省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52.4%,其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黑河、河滨五市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分别高达74%70%67%64%63%。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有43个县市区占比超过50%。依兰县、依安县、克东县、拜泉县、肇州县、鸡东县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抚远市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绥棱县、塔河县等14个县市没有建设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2025年,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基本实现县级城区雨污分流排放。

三、整改措施

通过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建设,基本实现雨污管网分流排放。

1.20226月,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制定2022-2025年度排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

2.逐年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推进县级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整改完成。2022年完成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区污水管网底数摸排,并建立管网台账。根据工作情况,制定并动态更新调整排水管网改造计划。

2.已整改完成。按照污水管网项目新建改造建设计划,经相关单位组织项目建设,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2022年至2025雨污分流改造计划任务全部完成,四县城区实现雨污分流

五、公示时间2025126日至202626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受理电话0459-6291091

受理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兴路1号建设大厦1404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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