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基层推荐,审核推荐对象材料,委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征求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等部门意见,拟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
电话:0459-4664585
邮箱:dqwjwxc@163.com
反映问题需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依据;匿名或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中国共产党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