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规定,以下工程项目已完工(见附表),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了所承建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书面承诺。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以下工程项目如有被拖欠工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持欠薪证据材料到大庆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萨尔图区东风街道纬二路13号),举报投诉电话:6390719。公示期满,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向以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名单.xls7.9-8.9(20210013)(1)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