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社局对本部门2024年5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拟保留7件,拟修改0件、拟废止 0件、拟宣布失效8件。
对于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继续执行;对于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市人社局)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