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5-29 08:38
打印 【字体:

    为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黑龙江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黑人社规〔2025〕1号)有关规定,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综合评审、集体研判等程序,现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一概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0459-6100506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将正式确定信用等级,并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纳入全国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附件:附件:大庆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