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促进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我市拟制定地方性法规《关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经开区管委会牵头起草、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审查的《关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28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邮件发送至:dqjkqdwh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意见建议”字样,并留下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59-5055663
附件:
关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大庆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