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大庆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等要求,经公开报名、单位推荐、征求意见、资格审查、信用核查、综合评审等程序,在全市拟选定85名自然人为大庆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现将拟定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广珏 丁孝义 于志坤 于泽平 马正纪 马龙尊
马春杰 马琳琳 马 鑫 王凤霞 王树军 王秋菊
王锦凤 亓志民 尹 君 付玉婷 白宇宙 乐建君
母彦权 邢世辉 朱宏志 任庆伟 邬德林 刘伟华
刘 彪 刘 皞 安玉多 孙术玲 孙向明 孙洪敏
孙 毅 纪国栋 苏 才 李云凌 李文博 李龙新
李同柱 李 宇 李丽娟 李明泉 李朋祥 李晓波
李 鹏 杨洪宇 杨 韬 肖媛媛 吴勋亚 吴 哲
邱立伟 何志军 何海天 邹晶虹 张丙妮 张 宁
张亚东 张传平 张玲玲 张海波 张 琦 范海彬
范 磊 林永刚 林志金 孟令国 赵天宇 赵明远
胡义东 胡颖婷 修士君 姜文东 胥 强 秦 岚
夏羽英 徐 敏 殷修城 高 健 郭 鑫 陶 宇
陶学林 黄继敏 曹 宏 曹淑红 谢 义 薛俊民
霍弘达
二、公示要求
公示期自2026年5月28日至6月2日。
1.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线索、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3.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将正式颁发聘书,开展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459-6178890
来访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奥林匹克路数字大庆中心1108室监督科。
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