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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求《大庆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大庆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6-01-2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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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食盐储备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食盐有序供应,国家《食盐专营办法》和《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我局起草《大庆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126日至2026年225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25日(含2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大庆市工信局产业政策科邮箱cyzck2019@163.com。

联系人:宋雪薇,联系电话:0459-6396177

大庆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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