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选定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2025〕14-48号)要求,大庆市组织开展选定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申报工作,经商家自愿报名、县区商务部门审核,现拟对参与补贴政策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3日,对公示市场主体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459-6398233
联系邮箱: swjsmfwk@163.com
附件:
附件:大庆市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名单
大庆市商务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