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庆要闻 > 全市政务动态

我市部分道路将继续实行交通管制!特殊通行需求车辆可申请按以下路线通行

信息来源: 大庆网 发布时间: 2024-11-28 08:40
打印 【字体:

最新消息

我市部分道路

将继续实行交通管制

11月27日18时许,记者从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由于大庆市气象台11月27日发布道路冰雪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天气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大庆市仍有对交通有一定影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继续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并根据路面积雪结冰情况,实时对交通管制进行调整。

一、管制道路:

大庆市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公路、城市快速路、油田公路。

二、管制车型:

交通管制期间禁止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7座以上普通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在管制道路上行驶,抢险、救援、清雪、军警车辆除外。

三、货运通行提示:

为最大限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兼顾保障物流货运需求,如有保供物资运输等特殊通行需求,可向各县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通行申请,根据道路清雪进度和顺畅程度,建议司机朋友按以下路线通行:

1.主城区往返大同区、肇州县、肇源县方向路线:萨大路—S311绥扎公路—G203明沈公路

2.主城区往返杜蒙县方向路线:中三路—让杜路

3.主城区往返林甸县方向路线:中三路—让林路

据了解,对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之规定,处以1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