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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4-21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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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杜尔伯特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2025年度全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市安委办制定了《2025年度全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落实方案》,请高新区、杜尔伯特县、市级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大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314


2025年度全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安委办《2025年全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2024年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推动全市化工园区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助力化工园区高质量安全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经省政府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宏伟化工园区、兴化化工园区、林源化工园区、杜尔伯特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注重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严格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严把项目禁限批与准入关口,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提高安全风险精准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加快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实现从“有”到“用”的转变。2025年底,全市化工园区均保持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

    三、主要内容

    (一)持续推进“十有两禁”整治提升

    1.严格园区制度建立和落实。相关县(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化工园区建立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和联合审批制度及化工园区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模板见附件1),制度发布后要严格执行并组织开展培训,强化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2.持续推动整治提升。相关县(区)要推动辖区化工园区继续实施“一园一策”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有运行管理制度、有管理团队、有数据运用;完善应用化工园区承包商管理场景,有效管控外来人员安全风险;优化园区封闭化管理措施,对人员、车辆及物料进出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

    3.有序推进居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相关县(区)要摸排辖区化工园区搬迁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推动辖区有居民居住和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方案和搬迁改造方案时间节点要求,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大搬迁工作推进力度,于2025年底前完成相关任务。

    4.强化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运用。各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园区内企业强化平台功能模块运用,指导园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强化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人员定位系统运用和数据维护,实现相关数据自企业向园区推送,202511月底前100%接入省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5.加强部门督促指导力度。各市级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十有两禁”相关要求,督促指导各化工园区完善规划编制、明确“四至”范围、划定安全控制线、建设事故废水应急池和特勤消防站等配套设施、实施封闭化管理、建设并应用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等相关工作,推动化工园区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二)继续完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1.推动整改防控项目验收问题。高新区要推动宏伟化工园区加快整改省级验收问题,系统分析问题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及时整改闭环,坚决防止问题整改不彻底或虚假整改情况发生。宏伟化工园区要建立健全有关应用的硬性制度,强力推动项目成果应用,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成效,切实提升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2.组织做好2026年度项目申报。按照“园区自主申报、属地政府承诺、市级评议推选、省级遴选推荐”工作程序,高新区、杜尔伯特县要组织有申请意愿且通过省级认定的化工园区对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应急〔2022104号),认真编制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筹备配套资金,做好2026年度项目申报、评议遴选工作,并按应急管理部工作时限要求将项目申请表和经过市级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省安委办。

    (三)配合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2025年,省安委办将借鉴应急管理部专家指导服务做法,对全省50%的化工园区开展省级专家指导服务,相关县(区)要组织辖区化工园区配合省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并针对整改建议细化推进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按期完成整改提升。按照省安委办工作要求,被国务院安委办或省安委办建议降级管理的化工园区完成整治提升前,其所在县(区)不得申报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四)精心组织开展人员能力提升

相关县(区)要配合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持续推进化工园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等相关人员能力提升,坚持以训促提促进,不断提升安全风险意识与安全管理能力。配合省安委办组织对化工园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集训,2025年覆盖50%以上,2026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五)巩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园区成果

    高新区要督促辖区宏伟、兴化、林源化工园区对照2024年省级复核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督促园区加快隐患问题整改进度,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推进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相关县(区)要严格执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扣分要求,发生较大及以上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判定为较高安全风险等级(A级),要严格落实高和较高风险等级园区限制措施,未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园区原则上不得扩区。

    四、工作要求

    相关县(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压实化工园区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鼓励各化工园区建立交流学习机制,开展现场观摩和做法分享,共享实践经验,推动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落实,对整治提升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园区,加强现场督导、约谈通报、调查问责,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提质增效。

    请相关县(区)于317日前报送全市化工园区居民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工作任务统计表(附件2)、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和联合审批制度、化工园区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自4月份起,每月23日前报送附件2

    附件:1.xx化工园区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参考模板)

         2.全市化工园区居民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工作任务统计表

         3.2025年省级专家指导服务化工园区名单(大庆市)


附件1

xx化工园区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

(参考模板)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指导规范化工园区开展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督促企业有效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严防特殊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对辖区范围内企业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组织形式】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组织化工园区安全管理部门监管人员或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开展特殊作业常态化抽查。

    第四条【高风险作业】化工园区安全管理部门应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掌握并分析研判化工园区内企业开展的特殊作业情况,重点对涉及一级及以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业进行抽查检查。

    第五条【抽查检查】检查人员对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抽查,每日抽查不少于X家,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不足X家时应开展全覆盖检查。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应增加抽查企业数量。对于被抽查企业当日开展的其他特殊作业,以及长期未报备高风险作业的企业,由检查人员随机抽查。

    第六条【抽查内容】重点抽查内容:

(一)作业内容是否与报备情况一致;

(二)开展特殊作业前是否开展风险辨识;

(三)同一作业区域交叉作业是否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四)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是否存在先作业后检测或者未进行检测直接作业情况,作业中断后是否按要求重新进行检测分析;

(五)特级动火是否按要求制定作业方案,是否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

(六)特殊作业监护人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七)对承包商开展特殊作业是否实施一体化管理;

(八)在与易燃易爆有毒物料设备、管道相连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上开展特殊作业时,是否参照易燃易爆有毒场所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节假日、公休日、夜间动火作业是否进行升级管理

第七条【督促整改】检查人员对抽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形成隐患问题清单,能够立即整改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应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企业整改情况,直至整改销号。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作业。

第八条【持续改进】化工园区安全管理部门要每月对园区内特殊作业数量趋势、作业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分析,及时研判特殊作业安全风险,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要加强结果应用,实施差异性监管,对隐患问题多、现场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加大抽查频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因同类隐患问题被执法2次以上的企业在园区范围进行通报,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附件2

全市化工园区居民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工作任务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县(区)

化工园区名称

居民搬迁任务

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任务

是否涉及居民居住

涉及搬迁居民户数

已完成搬迁户数(以签订搬迁协议为准)

是否完成居民撤离(目前房屋无人居住,即可认为已完成撤离)

是否涉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任务

涉及搬迁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数

已完成搬迁改造户数(以签订搬迁协议为准)

企业是否已废弃且人员撤离


附件3

2025年省级专家指导服务化工园区名单

(大庆市)

序号

所在地市

所在县区

化工园区名称

1

大庆市

杜尔伯特县

杜尔伯特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AB两区)

2

大庆市

高新区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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