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及《大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全力推进,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年内出台。
二、确需新增或删减目录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重新履行目录编制发文程序。
三、如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年内无法完成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报告,说明理由、提出下步工作计划,并按新计划时限完成。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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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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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制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
市发改委 |
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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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大庆市低空经济产业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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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大庆市林草资源保护修复发展规划(2026-2035年) |
市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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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大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重大公共政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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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公布大庆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
市自然资源局 |
重大政策措施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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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公布大庆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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