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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大庆市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和校验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庆市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和校验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2-18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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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局):

为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和年度校验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大庆市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和校验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23日     


大庆市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和校验

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为引导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发展,促进民营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树立正确的办医理念、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度,推动民营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负责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的监管。

三、主要任务

(一)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2024125-202515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动员部署及全面核查,主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清理“僵尸”信息。对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发证的医疗机构执业现状进行自查,核实执业行为,以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为基准,梳理统计长期处于停业、未校验状态的“僵尸”医疗机构,通过现场实地考察的方式,逐一清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是落实监管职责。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对辖区内所有民营医疗机构,从机构名称、人员配置、科室设置、设备设施、检查治疗、依法执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对达到基本标准要求,执业行为规范的准予继续执业;对达不到基本标准要求,管理混乱,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停业整顿,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整改及抽查验收阶段(202516-131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针对自纠自查阶段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民营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对各县区民营医疗机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民营医疗机构,及时反馈至所在县区,由各县区继续监督整改,再次整改不到位的,由所在县区作出暂停营业、注销等处理。

(三)评价总结阶段(202521-214日)。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在审批、校验监管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评估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全市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执法发现的典型案例,交流提炼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民营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相关工作,持续改进提升,不断巩固成效,保障医疗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认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本辖区各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追踪整改工作。各民营医疗机构要把规范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加强依法执业、安全运行、规范诊疗行为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围绕通知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完善措施制度,确保自查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法问题。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照通知内容严肃查处。各民营医疗机构要强化问题导向,结合既往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对投诉举报集中反映的问题,医保部门通报的骗保案件、监督机构发现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等,加大自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应改尽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对相关风险隐患进行销号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民营医疗机构,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该移交的要迅速移交;对反复查处、屡查不改的医疗机构,要进行重点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该吊销诊疗科目、执业许可的,坚决予以吊销。市卫生健康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遴选重点检查对象,帮助发现、指导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做好工作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系统剖析问题成因,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从制度机制等层面弥补漏洞。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总结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督促民营医疗机构落实各项职责。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各民营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执业等方面全链条监管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和上报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于2025220日前将工作总结、亮点及附表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科。

人:安丽丽孙佳欣

联系电话:0459-5081876

联系邮箱:yiliaoyingjike@163.com

附件:1.大庆市严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校验、

监管工作发现问题汇总表(略)

      2.XXX县(区)严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审批、

校验、监管工作总结(模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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