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助力大庆“三个城市”建设,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对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使市政府立法切合实际、反映民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设立大庆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管法规部、大庆市美食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律师协会、大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大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大庆市徽商商会、龙凤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岗区杏树岗司法所、让胡路区龙岗街道世纪家园社区居委会、龙凤区龙政街道办事处、龙凤区龙凤镇人民政府、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林甸县花园镇火箭村村委会、肇州县自然资源局、黑龙江衡元律师事务所。
二、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职责
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市政府根据立法工作需要确定的立法联系单位,是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活动、反映立法需求、表达意愿关切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立法需求,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对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收集、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
(三)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收集、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
(四)协助市司法局开展立法调研,并应邀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
(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六)跟踪了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收集、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
(七)配合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
(八)对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其他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三、其他事项
(一)市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政府立法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动态调整。
(二)各县(区)司法局负责本级政府辖区内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统筹相关法律资源,支持联系点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等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联系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联系点相关工作。
(三)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本单位、本行业优势,拓宽联系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广泛收集意见,充分注重反馈意见的合法性、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不断提高反馈意见质量。要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采取易于知晓的方式公示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便于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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